当前位置广告公司测评网>行业动态>新闻资讯>文章内容
 
RSS 订阅全部论坛

北京整治手机广告 要求明确待机时间数据来源

来源:广告公司测评网 作者:广告公司测评网摘抄 发布时间:2007-08-23

      8月14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手机广告中‘待机时间’的审查提示”,指出一些手机广告对于超长待机的宣传,存在未明示来源等问题,此类广告今后须明示的来源。

      近日,一些手机广告中的超长待机时间宣传,如待机“58”天、“26”天等,引起了消费者的关注。市工商局对这些广告进行调查核实后发现,这些待机时间的,都是在特定实验室环境下的检测结果,但实际使用中的客观原因不同,所能达到的待机时间与实验结果存在一定的偏差,但在广告中,并未对这些情况做出明确说明。

      《广告法》明确规定,“自行或委托他人、、发布广告,应当具有或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企业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及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广告者、广告发布者须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等。

      8月14日,市工商局表示,有关单位在发布此类广告时要认真审查广告的证明文件,如果“待机时间”是实验,须在广告中明确表明的来源,明示该是在实验室条件下的测试结果。  (袁国礼)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发布商链接

发布商链接
 
发布商链接
 


广告公司测评网站,提供广告设计公司测评,公司简介广告公司测评网